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--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(3)
2002年07月03日11:13:34 星期三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牡丹园hannah
赴美留学签证法律常识--拒签的六大主要法律误区(3) 2002/05/14 15:08 第三大误区-英语语言 英语语言的问题对每个拟出国深造的人士来说应是举足轻重的,尤其是对学习文科 、商 科、法科的学生。许多人只是片面追求考试成绩,把英语的水平同考分的高低相等同。 其实 不然,在整个申请学校、奖学金和签证的过程中,英语语言最主要的水平体现在申请人 的阐 述和表达的能力,而非英语考分的高低。 案例3:一位在复旦读EE硕士一年级的学生,托福考分667,赴美国读EE硕士,2/3奖 学 金,英语口语也非常流利,自恃签证十拿九稳。但却遭到了3次拒签而百思不得其解。通 过 律师的分析,才知道其有相当严重的"移民倾向"问题而该学生却未能用其流利的英语向 签证 官阐述和表达以证明和消除签证官的疑虑。最终在律师的辅导下,第四次签证时,用简 练和 专业的语言正确地阐述和表达了自己的学习目的,从而顺利地通过了签证。 由此可见,所谓英语水平的好坏,主要应看申请人能否言而达意,这种能力对申请 奖学 金的多少和有无都非常有关。因此,在平时学习英语时,一定要注意对该能力的训练。 (孙 律师) 回到目录 本杂志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和作者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 本站原创内容,未经授权,严禁传统媒体转载,网络转载请注明连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,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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